在合同没有约定的前提下,出租人对租赁物有维修的义务,因此之前你们租的房子存在不是你们原因造成的损坏的,你们如果为此支付了维修费用的,可以向房东索偿。虽然合同仅写着房东应当提前10天告知,但是不代表他不用承担违约责任,但凡合同没有约定的东西,基本都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你们具体合同内容是什么我不清楚,但从你的表述来看,房东出卖房屋应当提前10天告知,他既然没有履行这个义务,那么就应当对此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合同提前终结是因为房东原因造成的,在要求其返还押金及剩余租期租金的同时,可以就剩余租金的利息进行追偿,因为该部分租金在实际租赁期间未到之前就支付给房东了,在合同解除后房东之前对此部分租金的占有实际属于不当得利。而且,如果你们新租的房子租金如果高于1300元,那么也可以按照原剩余租期计算多出部分的租金,并要求房东赔偿该部分租金。基本上你要索赔肯定要打官司,房东不可能老老实实说会赔偿你上述项目。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依据租赁合同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和押金返还。
祝福!
租房未到期房东买了房时押金单额赔偿: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29条之规定,即使房东买了房,若租赁未到期,房屋租赁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你有权利不搬出该房屋(买卖不击破租赁原则);
二、如果你自己愿意搬出,则可以房东违约为由要求房东赔偿,若房东拒不赔偿,可向法院状告房东。
我来告诉你,按照正常的规定来说中介当时签合同就没给你们签对,但现在事已至此当然您没有办法,但是房东没有做到合同上说的提前10天告之你们,您说的是按押金的100%赔,那么押二月意思就是再多给你们两月的钱,你不用管谁去签的合同,如果他们以这个找事的话你可以说你妈妈当时有给您父母一份委托书,所以可以签,你可以补写一份委托书让你妈妈签个名字就可以,他们的合同本来就不符合规定,所有的违约责任应该是双方协商的,按照北京这边链家中介来说就是200%的违约金,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他说给您找套房,你可以不同意,按照违约走就可以了。不知道能不能帮到,我是中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