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是一个地区的结婚证和离婚证是在男方居住地办的,后来丢了,去女方户口所在地能否办理

2025-05-15 06:36:45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可以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