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长期不住,物业管理费交多少

2025-05-17 20:57:1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按规定,100%缴费。

按照物权法规定,业主不能以不居住、不装修等理由拒交缴纳物业费。

有些城镇对于第一年不入住、不装修的业主,给予一定比例的优惠,这个属于地方政策。按照国家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则应该全额缴费。

回答2:

看看你是什么地区了 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有的收取空置半年后50%

有的地方规定三个月后 从第四个月开始按照70%收取

你一定要找到当地的这个类似文件 要不物业公司是不承认的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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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为例:

第十九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已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自物业交付次月起计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未入住的或入住后不使用期连续超过三个月的房屋,经物业管理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四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用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

回答3:

回答4:

一间空置的房子,是可以不用缴纳全额物业费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家买房后还没有装修,你的房子不具备入住的条件,那么你就可以去物业管理处申请减免物业费,一般物业费大概可以减免到70%-90%左右,具体数额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对于回迁房,如果存在物业管理的,应当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物业费。根据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等等。

回答5:

这个没有统一的规定,各省市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都会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