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院美术学、动画、艺术设计(包括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环境设计、生态环境艺术设计)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录取时以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