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生育医疗费的报销包括固定报销金额和比例报销两种形式,在计算个人报销金额时,需要参考当地规定。男性做计划生育相关的手术时,例如节育手术,费用也是可以报销的。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其中,产假天数参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基础产假为98天,如有难产、生育多胞胎等情况,将在此基础上增加产假天数。如果夫妻双方仅有男方参加生育保险,则女方无法享受生育津贴,特别的,当女方为失业人员时,部分地区将向男方发放陪产津贴。
你好,女职工怀孕期间,企业是会拿到国家的生育津贴的,这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的,用来发放产假期间的工资。
至于有多少,这和公司在社保处申报的工资基数有关。
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因此,你自己无法计算,如果真想弄明白,需要问公司财务。
如果有帮助,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