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可以开除女员工吗?

2025-05-23 14:45:4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首先“哺乳期可以开除女员工”肯定是不合法的。
但是您得先这个存在一个不好打官司的点,就是你没有书面填写请假申请。单位可以以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条来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因为没有请假单却不来上班是属于旷工的,所以还是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劳动局,看看是怎么回复您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依照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但如您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等第三十九条情形存在时,公司有权与您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必须要举证“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且已向您告知。
法律依据参考:《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回答2:

单位开除哺乳期女工是违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撤销对员工做出的开除(应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如果产假结束后,您没有按照规定的要求去公司上班,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就没有到岗,企业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相关法律法规说的哺乳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不能以员工在哺乳期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不建议写辞职申请,如果是被辞退,企业需要支付补偿金,还可以领到失业金。

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四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及你得到的补偿金是4乘以你上个月的工作数额(包括奖金、福利等)再加上半个月的工资数。 

劳动合同法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关于你的工资问题不仅应包括合同所约定的工资,还包括你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给你的工资等。

回答3:

产假结束后,您没有按照规定的要求去公司上班,是您有错在先。
需要请假一年,任何一个单位都不可能同意的。
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就没有到岗,企业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相关法律法规说的哺乳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不能以员工在哺乳期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不建议写辞职申请,如果是被辞退,企业需要支付补偿金,还可以领到失业金。

回答4:

回答5:

你请假···公司没批准····你又不去上班····这就属于旷工····旷工到公司规定的天数···公司是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你可以看看你们当初签的合同关于旷工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