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即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都需要明确表示。
有些行业是需要行政前置审批才能开展经营活动的,比如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图书报刊、报刊出版物零售、印刷,酒类批发,成品油经营、储存,化妆品生产,婚庆礼仪服务,房地产开发、
物流、货运代理等等。以医疗器械的生产为例,如果行政许可的范围只是生产,那么投广告时就不能涉及售卖的内容。我是这样理解的
行政不许可的广告内容不得涉及!例如:“第一”这些量词现在都不可以用,还有“中国驰名商标”这些都是不许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