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到执行庭怎么多久退赃

2025-05-22 06: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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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到执行庭一般需要五个月左右时间判决、退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

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扩展资料:

诈骗案追赃案例:

昨日,市医保局举行“昆明市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通报了8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件,涉案金额累计达1300多万元。为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我市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医疗保险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符合条件的将依法给予奖励。

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是医疗保障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

自去年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以来,截至今年4月,昆明市共查处违规定点医疗机构215家,追回医保基金2959.13万元,暂停医保支付系统12家,终止服务协议8家;

查处违规定点药店148家,追回医保基金373.41万元,暂停医保支付系统29家,终止服务协议14家;查处违规参保人108人,追回医保基金104.18万元。涉嫌犯罪的已移交公安机关,涉及公职人员的已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闫晓陵介绍,打击欺诈骗保行动成绩斐然,也说明医保基金监管的形势依然严峻。

下一步,全市医保部门将继续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市民积极举报欺诈骗保行为;继续推行医保生物特征实名认证工作,防范违规支付和冒名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发生;开展医保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多措并举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在此次通报的8起案件中,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规定,决定给予昆明爱伊商贸有限公司骗保案举报人5万元重奖。

昆明也实行奖励制度长效机制,市民若发现任何医疗保险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可拨打电话0871—63965526举报,符合条件的将依法给予奖励。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昆明通报8起欺诈骗保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