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有三十多年了,一直没有给员工交社保,只是给员工交了商业保险,现在我们已到退休年龄,

2025-05-21 01: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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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你这种情况是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

回答2:

可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争取自己的权益。
也可以向社保行政部门举报,要求补交社保。

回答3:

可以要求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