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单位不给办理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我该怎么办?

2025-05-16 21: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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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
1,首先你一开始就不应该递交辞职申请。你的情况属于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你提前30天直接发辞职通知就可以了,无须发辞职通知。
2,公司不同意你当时就应该补发辞职通知,不管他同不同意都是生效的!
3,你现在要立即发辞职通知给公司,劳动者有辞职权,是受法律保护的。
4,公司说没批准不许你离开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中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5,我觉得你应该去劳动仲裁局投诉,他们会介入的,会帮你要回2个月的工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2:

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应当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只要履行了通知义务,单位就应当同意,无权拒绝。对于您的工资,单位应当支付。单位拖欠工资的,您可以到劳动局举报。更快的方式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