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多夫或一夫多妻可能是极少数地区的一种民俗,但不能认定是法律允许的一种制度,如果真的存在“一妻多夫或一夫多妻”的民俗也是违法的,甚至是犯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授权地方立法机关可以制定超出法律底线的变通办法或条例。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制定婚龄下浮两岁,即男性20岁,妇性18岁,但“一夫一妻制”是原则问题,不能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