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两份都被单位拿走了怎么办

2025-05-22 05: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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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归还您那份劳动合同,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