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顺应新常态,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2025-05-17 11: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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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做好规划顶层设计,积极参与城市建设
  《人民防空法》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在城镇化进程中,人防部门要主动作为,抓好顶层设计。要积极参与城市建设规划制定,站在发展战略高度协助抓好规划顶层设计。要统一思想,强化职能,加快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注重提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效率,对连片开发的中心商务区、城市综合体、旧城改造区块等建设项目,做到提前介入,主动联系引导和鼓励其集中联建,互联互通。要根据人防法的相关规定,新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需严格落实兼顾人防要求。要科学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努力构建布局合理的地下人防疏散干道,提升城市综合防护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人防部门要按照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扎实做好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项目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以最快速度通过人防审批,切实服务地方经济发展。2014年,市编委办的业务指导下,我市本级人防办权力事项从最初列举的111项精简为最终的27项,削减率达75.68%,市本级将原有11项审批事项精简为4大项8小项审批事项,各区、县(市)统一调整为3大项7小项审批事项,取消了7个审批事项中共计12条需提供的材料目录,并大幅压缩审批承诺时限,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平均承诺办理时限为3.88个工作日,比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缩短了80.6%。在科学配置行政权力的基础上,在日常审批工作中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初步构建了“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我市人防行政审批职能体系。
  3、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参与“城市病”治理工作
  在城镇化进程中,城市交通拥堵、城市内涝等“城市病”的出现成为了一种新现象,人防部门要结合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加强地下人防工程建设,完善人防工程防护体系,积极参与城市交通拥堵、城市内涝等“城市病”治理工作。一方面,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布局合理的城市地下交通网络、商业网络和停车网络。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人防工程应建尽建。把建设战时以人员掩蔽为主、平时以停车为主的防空地下室作为工作着力点,切实推动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不断增量,并充分发挥其平时停车功能。配合规划、建设、城管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做到地下车位存量归位,充分发挥其平时功能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在人防建设资金的有效保障下,要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自建工程建设,为城市功能配套建设发挥积极作用。2014年全市新投入项目8个,投入人防资金估算4.3亿元,新增防空地下室面积6.6万平方米,增加停车位1250个,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起到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