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合同说明,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

2025-05-19 13: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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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不过要区分你的具体情况
根据《仲裁法》
第9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58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所以,因为你们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故争议出现是应以仲裁方式解决(当然也可提起诉讼,若在一审前对方未提出反对,可诉讼),当仲裁结果出现时,你不得以不服仲裁裁决为由提起诉讼。但可申请撤销,或者请法院不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