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慢车速度是快车速度的七分之五。说明慢车速度与快车速度的比是5:7。
又因为两列火车从甲乙两地同时相对开出,4小时后相遇。说明两车行的时间相同,慢车与快车所行路程的比也是5:7。
那么相遇时,慢车行了全程的5/12,快车行了全程的7/12。
分析:在距终点48㎞处相遇。结合画线段图可知,快车比慢车多行了2个48km。
列式解答:
48×2÷(7/12-5/12)=576(千米)
答:甲乙两地相距576㎞。
已知慢车和快车的速度比为5:7
那么相遇时,慢车行了全程的5/12
快车行了全程的7/12
那么全程=48/(1/2-5/12)=576千米
两车的速度和=576/4=144千米/小时
慢车速度=144x5/12=60千米/小时
快车速度=144x7/12=84千米/小时
加油
那么全程=48/(1/2-5/12)=576千米
两车的速度和=576/4=144千米/小时
慢车速度=144x5/12=60千米/小时
快车速度=144x7/12=84千米/小时
如果是“距终点48㎞处相遇”:
由已知慢车速度是快车速度的5/7,可知慢车和快车的速度比为5:7,既行驶的路程比也是5:7。则慢车就行使了全程的5/12,由于他们在距终点48㎞处相遇,说明慢车没有超过中点,所以全程为48/(5/12)=115.2千米。
如果是“距中点48㎞处相遇点”
由已知慢车速度是快车速度的5/7,可知慢车和快车的速度比为5:7,既行驶的路程比也是5:7。则快车就行使了全程的7/12,由于他们在距中点48㎞处相遇,说明快车超过了中点,所以全程为48/(7/12-1/2)=576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