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工作证,生产记录等都没有也包括人证也没有”:如果你不能收集到其他证据证明你与厂方有劳动关系、你是在工作中受伤的话,不管你是到劳动仲裁委还是到法院,都不可能赢!
2、“我不想去劳动局,时间太长了”:
(1)到法院可能比去劳动局时间还长。
(2)劳动纠纷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前置,也就是说:你必须先去劳动仲裁,然后才能到法院,直接到法院,法院不应受理。
3、请问:事故发生距今多长时间了?如果还没有超过一年,赶快收集你与厂方有劳动关系、你是在工作中受伤的证据,到厂子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吧。然后才能谈索赔的事。
4、如果是已经超过了一年、劳动局不受理你的工伤认定申请的:可以收集你是因为厂方原因而没能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以工伤待遇或人身损害赔偿来索赔。
5、人身伤害的残疾鉴定标准和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不一样。
6、如果你的事情还有诉讼时效期间内或工伤认定时效期间内:即使不够伤残等级,走工伤或是人身伤害赔偿也都可以向到赔偿的,只是达到伤残等级时可以获得更多赔偿。
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才能去法院起诉,必要的证据是应该有的。可以做个司法鉴定
【工伤认定 争议】《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22号第六条规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的职权,如果负伤职工经企业向当地劳动部门申报进行工伤确认,劳动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而企业不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以工伤待遇,职工可申请仲裁,仲裁机关应立案受理;如果负伤职工据理要求企业向当地劳动部门申报进行工伤确认,而所在单位未向劳动部门申报,因此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有关规定委托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伤确认,然后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