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孕妇几个月可以回家待产,公司待遇应该是什么

2025-05-18 06: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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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孕妇待产并没有法律规定,但是对于怀孕女性法定是有产假、流产假、哺乳假等保护措施的
回家待产一般就是提前休产假,毕竟产假在生育前后都可以休,是法定的,通常情况下,在产前半个月左右就可以考虑休产假,以防孩子提前出生(宝宝满37周即可正常生产,而33周以上的宝宝即便早产也能存活)
但并没有法律规定单位必须给孕妇待产假,不过单位不得已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止孕妇休产假,而且在怀孕、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已非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以外的理由辞退劳动者(即劳动者因犯罪被判刑的)

回答2:

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
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具体何时待产可以根据所在地产假与公司协商解决。

回答3:

产假根据国家规定,是从产前15天开始计算、
《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这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
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