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医疗费:
住院收据----原件
诊断书-----原件
住院总费用清单-----到所住医院医药部门打印,并加盖部门业务章
2、误工费:
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误工证明的内容包括:误工原因、误工时间、是否停发工资,停发工资金额)
所在单位出具的您的收入情况说明;并提供您在护理前3个月的工资条,在情况说明上和工资条上都盖上您单位的财务章;如果您的工资超过纳税标准的,要提供纳税证明(到税务局开具);
误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误工证明的内容包括:误工原因、误工时间、是否停发工资,停发工资金额)
护理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您的收入情况说明;并提供您在护理前3个月的工资条,在情况说明上和工资条上都盖上您单位的财务章;如果您的工资超过纳税标准的,要提供纳税证明(到税务局开具);
护理人员不能证明收入情况的,根据护理级别,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不一样;
护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根据住院天数支付;
5、交通费:
根据却有必要,需要转院、复诊等坐车、打的支出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且合理部分为准,如果没有票据,根据住院天数支付;
6、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保险公司在限额11万内支付,超出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支付,具体核算以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方法为准;
7、精神损害赔偿费:
经保险公司核算后,未获得赔偿部分,由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