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电动车与我正行驶的汽车左前轮撞上,当时让他去医院,不

2025-05-21 01: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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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逃逸一旦认定,就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不是独立罪名,它是肇事罪加重的延伸,你的情况,构不成肇事罪,只是普通事故,可以协商,当时协商他不同意,你走他报警,无理取闹,有录像证据证明的话,他就是诬陷罪名,起码,他说不清他怎么放你走的,你努力揭穿他的谎言就是了,应该没有问题。以你的聪明,肇事罪不会成立,扣车立即放,他应该犯罪了。

回答2:

就判你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