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假疫苗主犯只判了5年 还是缓刑?这是真的假的?

2025-05-18 00: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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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真的】疫苗案主犯庞某于2009年因非法经营疫苗犯罪被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
【假的】2016年被集中报道的疫苗案主犯庞某及其他犯罪嫌疑人仍在审查起诉阶段,并未经法院判决。
【疫苗事件背景】据人民日报微信客户端报道,2016年3月11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透露,2010年以来,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经营者处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且加价销往湖北、安徽、广东、河南、四川等24个省市,涉案收款金额3.1亿元,支出2.6亿元。并查明主犯庞某于2009年,因非法经营人用二类疫苗,仅其一个人就涉及489万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解读旧罪判三缓五】2009年庞某涉嫌的是非法经营罪,而非生产、销售假药罪,也就是说销售的疫苗是真疫苗,只是因为行为人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手续,在运输过程中未按照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采取符合疫苗质量的运输及储存条件,脱离冷链导致疫苗失去了效果。
因《刑法修正案八》在2011年才出台,在此之前,要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必须满足“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构成要件。因未达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条件,法院对该类型的犯罪尚未引起充分重视,依照当时的法律只能适用非法经营罪,故而判三缓五。
附相关条文:《刑法》第225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解读新罪面临的惩罚】庞某的2009年非法经营疫苗案犯罪因法律漏洞而轻判,而此次2016年非法经营疫苗犯罪时相关法律已经补充了漏洞,生产、销售假药不再以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构成要件,对假药的认定增加了变质,又因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附相关条文:《刑法》第141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三)变质的;
《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一)致人重度残疾的;(二)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五)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六)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七)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八)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回答2:

两个人在一起所要面对的不仅仅是甜蜜的爱情,更多时候生活给予的难题牵绊着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
邵丽

她的感情已经出发了,寻寻觅觅,深一脚浅一脚地在摸索着前进。但是,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缩回来,退回到原点,不着痕迹。那种敏感,那种惊险,现在想来就像一段发黄的影像,不知道该用来收藏,还是该用来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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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犁

我非常想念那时走过的路,踏过的石块,越过的小溪,生活过的那些村庄,以至露宿过的一处山坳羊圈,尤其怀念作为伙伴的那些战士和人民。记得那些风雪、泥泞、饥寒、惊扰和胜利的欢乐,同志们兄弟一般的感情。

回答3:

嫌疑人庞某原为山东菏泽市一家医院药剂师,曾有非法经营疫苗犯罪”前科“,2009年被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就是说你说的是2009年的事情了,现在的案子应该还没有最终审判。这次不判处死刑天理不容,全国人民都不会答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