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搞关系啊。。。钉子户是白痴才会去做的。我们是在中国,宪法写的很清楚,土地是归国家所有,我们只有使用权,而宪法又是国家根本大法,其余法律都要服从宪法,所以你说什么物权法那些都是屁,你去当钉子户等于是对抗国家,后果咱们就不说了。。。。
所以拆迁原则最好是不最先签,也不要最后签。
有条件搞好关系就搞快点,吃一嘴算一嘴,不要想一口吃个大馍馍
楼下的,我终于知道嘴J是啥意思了。你知识丰富我们乐于接受学习,张个狗嘴在那里说些贬低别人的话是什么意思喃?
还有,拆迁是违法的?哪部法律写了?我们那里拆迁有人还自焚了还不是一样的拆,公检法黑道全部都在那里,都懂的起什么意思。你还去砍人家?我笑而不语。你报警,人家态度好的很,受理了5年以后再来给你办,你去法院?人家喊你找地方先协调,你还给人家压力?谁理你啊,你以为有后台吗?有的话早就给你单独的赔偿了。
谁说搞好关系一定是大官?都是喊生产队的队长来指平方,然后再找拆迁办的来量,他们把尺子拉软一点,几个平方就去了。所以小官有小官的优势。
1、房子要拆迁了,去拍马屁和做钉子户都不好,最好的办法应该是依法维权。
2、拍马屁的,势必会发生类似行贿送达等违法行为,这肯定是不好的;做钉子户的,就是超出法律许可的范围,提出过分高的要求,在不能满足自己的非分要求的情况下,就坚决不同意拆迁,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强行拆迁,在强行拆迁的情况下,损失的还是被拆迁人。所以,不管是拍马屁还是做钉子户,都不是最好的。
3、最好的方法应该是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依法维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查明拆迁本身是否合法,有无违法之处,第二是详细考察拆迁补偿的项目和标准。
(1)关于拆迁合法性的考察。这是依法维权的前提和基础。这又因是城市房屋拆迁还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而有所不同。总体来说,就是考察分析拆迁有无违法之处,一旦发现了违法之处,就要坚决抓住,并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权。
(2)关于补偿标准的考察。主要是要详细考察补偿的项目及具体标准,并对应自己被拆迁房屋的细项,逐一对照分析,保证自己的每一项都得到合法合理的补偿,不可漏项,也不要降低标准。
- - 呵呵,你问的问题有趣,
首先,
1,搞关系,如果你真有关系就不用搞了,而你拆迁了要搞关系,必定是你拆迁时能接触的人,而那些全是小人物,除了吃你拿你分你拆迁钱,起不了作用。
这个我们家这边拆迁时很明显,有几个自认为找到了关系,拆完还分了拆迁的几十万,结果实际比别人都少好多。基本就是骗你没商量。所以,你要没关系到现在也就别搞关系了,吃亏的是你。
2,钉子户,我拆的时候就明说了,我绝对不是钉子户,也绝对不做钉子户,为什么,你要是把自己定位在钉子户上,那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你。所以不做钉子户,要谈就谈,但是价格和心里价位相同。
刚看到2楼的话,2楼就是纸上谈兵,国家的法多了,你说的全是屁话,国家要是收了做军营,那是国家收回,现在拆迁,全是政府当第3房,直接卖给地产商,国家个屁,宪法个屁,不懂别乱吼。再说要都按法拆迁都是违法的,拆迁要谁批,要国土资源局,而拆迁的有几个敢拿出来。强制拆迁要法院批文,那么多强制拆的有几个是守法的,我去问过法院的人,强制拆迁的申请,他们一个都不给批,为什么,谁也不想让老百姓天天骂。可想强拆的全是违法。你说百姓抵抗国家,你错了,现在就是拆迁的在违法和国家对抗。要不然怎么把拆迁的砍死了,判几年缓几年连监狱都不用进,国家都知道怎么回事。只是底下小头贪污的太多不能一下清除,所以对于拆迁只是睁眼闭眼。
回正题,钉子户不要从自己的意识上做,给不合适就不走,但是要声明自己不是钉子户。
跟他们斗选文斗武斗。
文斗,按法律走,但是这里要熟悉的不是法律而是各机构,比如来砸了,你要报警,警察不管要找监察,监察不管,就法院,一级一级给他们压力,因为这个是从旁边来的力量而且还是国家中最执法的力量,另外就是,拆迁的能给派出所送钱,但是一般公安局,没送钱,所以这样就好办多了,就算公安也收了,监察和法院呢,他们根本就走不完这个关系。所以这招就直接用。
武斗,1需要人多,直接找他们,或者自己有关系外边找点人把拆迁办围了。不用多说一切都很明了。不针对他们找的黑社会,只针对他们拆迁办。
现在的钉子户不好当了,还是找找人,能多要就多要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