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当在7日内审查立案,如果不属于法院主管或者管辖的,要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但是,法律没有规定“法院不立案又不给答复”该怎样司法救济!不过,你可以向法院分管立案工作的院领导反映,或者向人大反映,请求人大监督也是可以的。
另外,法院不会无故不立案,你本人也应当配合法院工作,比如提供通讯方式、本人到场(有的时候起诉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法院苏要核对当事人身份,象离婚案件)
对于不予立案、不予受理的裁定是可以上诉到上一级法院的
不过一般来说,法院不会给你这个裁定的文书,基本都是口头的,让你连上诉都没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