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入学后的第一个学期或教学计划的教学进程安排的最后一学年不得转学、转专业。确有特殊情况者可以在下一学年课程注册前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在下一学期招生时重新报名入读,专科或本科学生重新入学后,原所获学分的课程与现专业教学计划课程一致时,已经考核合格课程按照《广东广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课程免修免考的规定执行。原所获学分的课程与现专业教学计划课程不一致时,即取消获课程的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