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医生说过青莓素过敏他还是开了头孢呋辛药导致过敏抢拯救是谁责任

2025-05-21 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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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是医生的责任。
医学的特殊之处,在于有个专有名词——责任举证倒置。一般日常情况下,我们在考察责任时,需要提出证据,证明对方有责任。而医学上,是需要医院方,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责任。
根据上述情况,应该是医生的责任。但是你说的话,又没有录音,当然也不能作为证据。
这个时候,请注意:
1、请看病历本。A、如果记录中,医生没有问询过敏史,是医院的责任。
B、如果医生记录了有青霉素过敏史,不做皮试,就开这个药,是医院的责任。
C、如果医生记录了有青霉素过敏史,做了皮试不能打,还开药,也是医院的责任。
首先,你手里一定要有病历本! 其次,这是医院的责任,因为中间并不单单是医生的责任,也可能因为护士的大意或其他各种原因。所以,如果追究责任,请找医院方,而不是单单找医生,因为医生是代表院方行医的。如果闹太过,是会被定为医闹的。
2、即使当时病历本没有拿回来,也不必着急。
医院当天的记录还有很多:门诊就诊记录、护士的配药、打针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医护一般不会擅自去更改这些,因为改了以后,罪过就不知翻倍了。
这些东西就会在卫生局等部门调查的时候,作为“责任举证倒置”的证明了。
现在要做的是,拿上病历本,先找医院医务科,如果还是处理不了。或者躲着,尽快找到区(县、市)的卫生局行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