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起征点分别为销售额的多少

2025-05-21 19: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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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最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