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工伤,大拇指筋断了医生让休息两个月,在这两个月期间,工地老板是否应该做出相应的工资补偿?

2025-05-19 09: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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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拿好医院病假条,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
3.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