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是需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进行办理的,由于无法知道公民具体的居住地相关政策,因此是否可以在当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需要公民亲自前往咨询的,现在大部分地区都是授权社区服务机构进行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