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时候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签订之后,担保人依照担保合同承担但保证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如果承担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首先,第一层关系,你姐夫(债务人)与借钱朋友(债权人)形成借款合同之债。这层关系是主合同关系,一定程度影响抵押合同关系的效力。
其次,第二层关系,你姐夫的亲戚的房子作抵押属于物的担保,同时用你的名字属于人保。
你可以通过相关协议证明自己是人保,这样可以先从物保中付给银行,如果房子不值10万的话,才从你人保这里补充承担。
最后, 他找你没用,因为你姐夫逃跑,并不代表他已经死亡,除非你姐夫确实找不到,才可以找你追偿。你可以利用诉讼时效,先让你亲戚向你姐夫要,拖到4年后,你姐夫家里申请宣告失踪,这是你亲戚追你的诉讼时效已经过了2年,基本上就变成自然债务,不用还了。
实际上在这个借贷关系中,你是借款人,他亲戚是担保人。45000元48000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就45000元,你必须还清。就48000元属于法律上称作担保佣金,是有效的,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你无权追回。你可以向你姐夫追回。
你最好找到你姐夫 不然你是担保人你要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