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法医鉴定是轻微伤,请问是拘留15天吗,我还可以上诉吗?

2025-05-15 04: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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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微伤,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