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2025-05-19 07: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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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经过清算擅自注销公司是不合法的。清算过程中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往往在这个时候公司的债务就已经处理完毕了。如果擅自注销公司,债权人有权起诉各个股东或清算组要求其承担偿还责任。
附公司法条文: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 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回答2:

是要处理好债务问题才能注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