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九条 怎么这么难懂?

2025-05-22 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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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原因有3个。

1、如果直接申请实用新型,较容易授权,半年至1年即可,但是权利保护期限只有10年,对于真正有创造性的专利来说,无法长期保护,不能达到利益最大化。
2、如果直接申请发明专利,不容易授权,审查期限长达1年半至2年,延误时机,还很有可能由于新颖性和创造性不足而无法授权,此时由于已被公开想再申请实用新型就不行了,等于两头不落好。
3、如果同日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那么半年后可以授权实用新型,权利得到保护。再等待1年后发明专利也可授权了,此时知识产权局会要求你在两个专利中选择一个放弃,通常是放弃实用新型,这样,既能达到提早授权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又能享受发明专利长达20年的有效保护,再者万一不被授权为发明专利,但起码还有一个实用新型专利聊以安慰,不至于竹篮打水一场空。

回答2:

应该是同样的发明创造不能同时获得两项专利权。
发明创造包括3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通常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会相同,从而构成同样的发明创造。
同一申请人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是基于安全来考虑的,即使我的发明不能授权,但我至少还能拿到个实用新型专利;如果我的发明能授权,发明的价值比实用新型的价值可高多了,就类似于黄金跟白银之间的关系,同样重量的黄金和白银让你二选一,估计你很大可能会去选黄金,在发明能够授权的情况下,通常会选择要专利稳定性高、保护期限长的发明专利,放弃已经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当然了,选白银不要黄金,选实用新型不要发明,你是专利权人你任性,别人也是没办法的。

回答3:

因为申请归申请,能不能得到专利权又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