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
拘留: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法律规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羁押期限为十七日。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刑拘都是要判刑的,一般关押4个月以后开庭。看守所高墙电网,武警持枪,30个人住一个监舍很拥挤,每天有强制劳动,审讯,处罚,监规非常严格,违反监规和完不成劳动任务的犯人会挨打,只打屁股大腿部位,胶皮管子打得犯人杀猪一样哭爹喊娘屁股红肿黑紫趴好几天屁股不能坐,屁股过十几天就没有伤痕了不会留下挨打的证据,想告也告不了,犯人老老实实干活一般不会挨打。
建议你委托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解情况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