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来讲,你的行为属于虚开发票,是违法的,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接受你的赔偿请求。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应该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对你的车辆损失进行定损,你再根据保险公司的定损金额,到相应的修理店进行修理并开具相应的修理发票,再持发票向对方或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所以,你应该到当初修理你车辆的修理店补开发票,然后再向对方或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正确的流程是:保险公司定损,三方(保险公司、修理尝,肇事双方)达成一致,修理厂开始修车;车修好后由责任方与修理厂结帐,拿到发票到保险公司报销。
如果是你负全责,那么车修好后应该是你自己先出资和修理厂结帐,然后拿发票到保险公司报销。应该注意的是保险公司的定损额与修理厂的报价可能有出入,这个得事先协商好再通知修理厂开始修车,免得自己挨出冤枉钱。
这个你要与保险公司协商了,主要看保险公司认不认另一家公司开的票。反正我们这儿有很多是去国税局代开的发票保险公司也认了的哈。
这个你要与保险公司协商了,主要看保险公司认不认另一家公司开的票。
好好和人说,意思以下.哦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