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问题
邬某和常某是邻居,邬某住在常某楼上,由于装修老旧,邬某决定重新装修,在装修的过程中,邬某为了达到更好的整体效果,敲掉了一堵承重墙。常某知道这个情况后,认为敲掉承重墙会破坏大楼的结构,存在安全隐患,遂要求邬某重砌承重墙。但邬某认为敲掉一堵承重墙不会有问题,不可能会危及常某的人身安全,因此继续按原计划装修。无奈之下,常某将邬某告上法院,要求邬某消除危险,那么法院会如何处理呢?
律师解答
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这是法律对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情况下承担责任的方式,这里的“危及”应当是:第一,侵权行为正在实施和持续而非已经结束;第二,侵权行为已经危及被侵权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非不可能危及。对正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侵权行为发生的情况下,赋予被侵权人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责任方式,目的在于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这则案例中,邬某的行为会导致破坏大楼结构,对楼内居民的安全产生危险,因此,法院应该判决邬某消除危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一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