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和继父离婚了但是我和母亲的户口还在本村我们能分到土地吗

2025-06-22 03: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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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

八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其中第(二)项: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第九条规定:在统一组织家庭承包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劳动能力等,享受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或者自愿放弃承包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你可以申请分割继父的土地或者再分配.

对于分割

男方婚前承包的土地:

  1. 如男方所在村承包土地是按照1995年9月国务院《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制的通知》中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进行土地承包责任田划分的,你则无权要求分割承包土地。    要求村集体在分配。

    如你们婚迁后,男方所在村集体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方式用集体的预留地、开垦地、他人交回的承包地增补给你们承包土地面积的,你则可要求分割婚迁后增补给你们的部分承包地。

  2. 如你和男方婚后,才以一方名义签订承包土地合同或发放经营权证的,你们夫妻双方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有承包主体资格,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可以要求按照承包户各成员的份额进行分割。

回答2: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