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帐的土地是指企业购入土地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入账。这种情况的产生可能由于购入该土地时上面还没有建筑物,或者一直没有附着的建筑物。这时该土地就会单独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并不需要计提折旧。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抵押。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土地使用者需要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书面申请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予回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权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帐的土地”是指企业购入土地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入账。这种情况的产生可能由于购入该土地时上面还没有建筑物,或者一直没有附着的建筑物。这时该土地就会单独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并不需要计提折旧。
在现实中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情况,一些公司拥有对土地是所有权,在此情况下,对于这样的情况,把这块土地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但是,不计提折旧。因为,不存在损耗的问题。
如果是购买的土地使用权,一般要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如果存在地上建筑物,需要分开核算,如果确实分不开,则与地上建筑物一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土地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是指以前土地作为国拨方式给企业,现在都是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处理,因为土地属于国家。
据说,我也是听老师说,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时候,国家曾经把土地作价卖给个人或者法人,这部分土地做固定资产入账,没有期限当然就不提折旧。如果土地不在了……那地球毁了,也不用做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