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规定,现明确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18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如下:
1、1月、3月、5月、6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2、2月15日-21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3、4月5日-7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4、7月15日为星期日,7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6日。
5、9月15日为星期六,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7日。
6、10月1日-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7、12月15日为星期六,1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7日。
扩展资料:
企业纳税人需要对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备案,以便按期提交财务报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软件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报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义务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机关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如实申报一次,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
通过纳税人提交的财务报表,税务机关可以更准确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更准确地实现税收优惠政策的推动和风险预警。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1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规定,现明确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18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如下:
1、1月、3月、5月、6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2、2月15日-21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3、4月5日-7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4、7月15日为星期日,7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6日。
5、9月15日为星期六,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7日。
6、10月1日-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7、12月15日为星期六,1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7日。
扩展资料:
一般纳税人公司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1、《税务登记证》的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