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里每日3%的加处罚金是不是不能超过罚款数额?

2025-06-22 08: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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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的。《行政处罚法》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行政强制法》规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对于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持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规定制定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