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士兵属旅团级颁发。是所在团或所在的旅一级所颁发的优秀士兵证书。
奖励包括:
1、喜报
经中央军委批准,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确定,自1994年起,全军部队统一开展评比“争创先进连队、争当优秀士兵”活动。凡被评为“优秀士兵”者,年终均由部队政治机关向其家乡政府寄发总政治部统一制作的“优秀士兵”喜报。
2、优秀士兵证章
1996 年8月1日中央军委决定,自1996年开始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颁发优秀士兵证章给被评定为优秀士兵者。
3、优秀士兵证书
不同类型、不同岗位、不同资历的士官、学员和义务兵的积极性,分为优秀士兵、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三个类别。三类证书封面均为红色,印有优秀士兵证章标识和优秀士兵评选条件,要求颁发时由批准机关统一编号、盖章,颁发对象与优秀士兵证章、喜报和登记表相一致。
扩展资料:
《军队建设基层纲要》明确规定:“评定优秀士兵,由军人委员会组织评议,基层党组织评审和推荐,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颁发证章证书,给其家庭寄发喜报,填写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入党、提干、考学、保送入学、班长配备、士官选取的对象,应从优秀士兵中产生。“
奖励规定:
2010年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对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士兵做出了相关的奖励规定:
第十六条 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可以提前晋衔。
增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适用于低于本军衔级别工资最高档次的各级士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优秀士兵
奖励从低到高依次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和荣誉称号。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一样都不属于奖励,优秀士官是针对士官颁发的,优秀士兵是针对义务兵颁发的,一般在部队年终评功授奖时更愿意要优秀士官或士兵,因为这两个称号有纪念奖章,而嘉奖没有。
优秀士官和义务兵都附带着嘉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