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的不用比,比日本就可以,文化相似,当初的足球境遇相似。
日本足球是1993年开始职业化的,这与中国足球几乎同步。
一份花了大量心血制订出来的球员合同,使日本足球职业联赛从一开始就对球员工资有了严格的限制:70%基本工资,30%出场费。俱乐部都以同样的基准与球员签约。
联赛开始后,为了限制“挖墙角”,出现“你给100万、我就给200万”的事情发生,J联盟明确规定不允许俱乐部以签约费的名义付给球员钱。
日本球员转会没有实行摘牌制。小竹说:“摘牌制的问题是:所有俱乐部都看着最好的一名球员,这样,他的工资就会高,哄抬之下,使整个联赛的球员工资都因此增长。”为了把球员工资减下来,在1994年,J联盟重点对新球员的工资进行了限制:22岁刚从大学毕业的球员,年薪最多25万美元;而18岁刚从高中毕业的新球员,年薪上限是15万美元。
“但是这样随即出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两个俱乐部争要一个球员,便互相攀比:你一来,我就给你25万美元。结果,上限变成了底线,只要是大学毕业的球员,至少都要拿25万美元了,而且踢到第二年,就必须高于25万美元。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日本联赛开始几年,球员工资不断往上涨,很难控制,”小竹伸幸介绍说。
于是,J联盟又开始试行新办法:将球员合同分为A、B、C三档。其中,A档为普通球员;C档为新进球队且没有参加过一场比赛的球员,限制年薪在4万美元。合同规定,新队员只有打满480分钟比赛,而且俱乐部愿意,才可以转为A合同(这是J1队,相当于中国甲A的标准,而在J2队,相当于中国甲B,则需要打满900分钟比赛才能转为A合同);B档则是那些打不上主力而又打满了规定上场时间的“板凳球员”,他自己愿意拿4万美元留在队里,进不了A档,又不属于C档,如与俱乐部达成一致,就可签B合同。
“这种办法实施以后,球员们不会都涌入一个好的俱乐部,一些刚高中毕业的球员,在强队不可能打上主力,来一个较差的球队,反而可以打上主力,更好地发展自己,可以早点从C转到A。这个办法既可让俱乐部稳定运转,也可让球员有更多的选择,所以一直运行到了今天,”小竹伸幸说。小竹伸幸最后强调说:“在日本,凡是定下的规则,各俱乐部都能认真执行。”
日本职业化改革起点较高是首要原因。起点高当然不是指投入了多少资金,引进了多少大牌外援,建起了多少豪华球场,而是理念与制度的高起点。
改革之初,日本职业足球联赛便坚持了这样一种理念:在维护球员利益的基础上,维护俱乐部、联盟的利益,形成一个多赢局面。于是,在这种理念的支撑下,尽管同样是“摸着石头过河”,但他们一开始就在非常民主的基础上制定了力求科学的规章制度,而且能够做到有令必行。
相比之下,中国足球联赛起点不高,其主要表现是规则朝令夕改,轻视俱乐部利益,管理等同处罚等等。这些不仅影响了中国足协的权威,也使中国足球联赛的竞争陷入无序。
其二,日本足球联赛提高联赛的吸引力,靠的不是高水平的外援,而是自己培养的球星。在中国,当一个个不断刷新转会费纪录的大牌外援走马灯似地在全国联赛巡游时,热爱足球的中国青少年选手却处于缺乏资金、场地和比赛的境地,而日本人则在10年时间内,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球员。
勇于检讨是日本足球比中国足球更成功的又一经验。日本职业足球联盟在每年联赛结束后,都要召集尽可能多的代表在一起开会,根据这一年联赛实际情况,切实改进存在的问题,从不文过饰非。而一度被“黑哨”、“假球”侵蚀严重的中国足球,会开得不少,总结也不谓不频繁,但缺乏一种检讨的坦诚,对一些焦点问题,也能拖则拖,实在拖不下去了,便采用救火队式的解决办法,这如何能使俱乐部和球员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