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的甲方业主名字与其本人不符,这样有法律效用吗,乙方可以要求此合同无效吗

2025-05-19 17: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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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名字虽然不付,但是甲方的常用名或可以证明这就是他,那这合同依然可以理解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对方用假名是为了欺骗或其他不符合合同目的的行为,是不行的,可以判定合同可撤销。

姓名是合同的必要条款,但常用名有时也是可以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