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需要退回补充侦查的话,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等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