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既受到行政记过,又受党内警告处分!年度是否可以参加考核!

2025-05-17 04: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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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
第二十五条 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