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4级赔偿钱数是按照四级伤残赔偿项目核算的。
步骤/方法
1)医疗费
指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2)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70%×20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3)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4)误工费
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5)护理费
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6)住院伙食补助费
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7)营养费
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8)被扶养人生活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70%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9)交通费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计算
10)鉴定费
因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产生的费用,凭发票计算
注意事项
上述第5项护理费,交通事故六级残疾某些特殊部位需要护理依赖,护理依赖级别一般经司法鉴定是大部分生活护理。护理期计算为最多20年,赔偿比例由法官酌定,一般为60%。以2012年安徽合肥地区为例,生活护理费为78元/天×365天×20年×80%=455520。
赔偿总费用因各地收入水平不同,存在地区差异。以2012年安徽地区为例,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60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232元,不包括抚养费、医疗费,以月工资3000元计算,如有护理依赖,按城镇标准可赔偿82万元左右,农村标准可赔偿64.5万元左右。
钱不能固定,需要专业的律师结合当地的人均生活标准进行计算,初步的是一一级伤残赔偿20年,100%的赔偿,二级赔偿18年,90%赔偿,三级16年,80%的赔偿,四级14年,70%赔偿。
还要结合被抚养人的情况,结合医疗费用及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综合进行计算
必须有专业的 律师进行计算
这个是有地域性的,各省的经济情况不一样赔偿标准也就有所不同。另外,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赔偿标准也不同。
残疾赔偿金这一项的计算方法是:
城市户口: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根据本省统计标准)*20*70%= ?
农村户口:
农民人均纯收入*20*70%= ?
还有其他的被抚养人生活费等事项,最好找个律师来算一下。
要看具体是什么地方的,是城镇户口还是农业户口.有护理费,医疗费,治疗期间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