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时期,民间以布衣身份上书的事例很多,蔚然成为一时风尚.这种风气是在战国游士之风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同时又是汉代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民间上书者的目的大致可分为求官与诉冤两种情形.此后至东汉末年,吏民上书制度不断补充完备,其主要内容包括:一、广开言路,营造上书的宽松环境和社会风气;二、公车上书与其它途径上达多轨并行;三、“言可采取者”即予拜官封爵;四、为防壅蔽,废副封制增设封事制;五,严惩“妖言”、“欺谩”,规范上书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