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有什么规定?

2025-05-13 08:55:14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答: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警应在当事人签名于相关文字记录后,责令其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强制撤离,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报警的,应当向交通警察提供有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交警记录、当事人签名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回答2: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1.处理事故的人员。2.现场处置。3.交通事故认定。4.赔偿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