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不可抗拒因素可否提前终止门面租赁合同?

2025-05-19 13:46:5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如果合同中约定:因不可抗拒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 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因此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实际上,出现了合同中约定不可抗拒因素,任何一方可以提出提前终止门面租赁合同。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打官司解决。

回答2: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合同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了,可以终止合同。

回答3:

首先,如果实际因素符合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是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如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是不可以的。
其次,如果你认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进行证明。
最后,如果依据合同约定终止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