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描述我做简单回答:这个责任全权他负责,我的意见:反正能要多少就多要。那也不能瞎要,呵呵。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城市或农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八级伤残,赔偿为30%×20年即六年。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9.至于精神损失赔偿,你可以参照以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7号) 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祝你早点了解此事--- ♡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哦
彻底康复或康复出院后拿你爷爷的所有发票向肇事者索赔 当然如果你爷爷年纪大了无工作就没有误工费 但可以有家属陪护的误工费(医生证明需要陪护的)剩下就是一些很少的交通费营养费餐饮费物品损失费等之类的了 如果对方不愿赔偿 可以到交通队申请交通肇事终结调解 自拿到终结调解书一年内到法院起诉他 一年后就会失效了 到时法院会给一个公平的说法的 大约配多钱就要看你是在什么地区什么医院了 还有对方是什么保险公司了 有的小保险工时就是陪不了多少钱的 还慢 我建议你看病花多少钱在基础上向对方个人多要个三两千就很合理 一般的也会接受 当然多的话他还同意更好了 如果对方不给加钱也是没什么办法 法院还是最佳途径
首先在医院进行治疗,等待交警队作出责任认定书,在治疗完成后,然后请求公安交警队调解。赔偿项目有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护理费,这不用开证明,按住院天数计算。当地有统一的规定。我们重庆是三十元一天。4、残疾赔偿金,治疗终结后看看是否构成伤残,如有伤残还得作出伤残鉴定。如有伤残,估计公安不好调解,只有等待交警队作出责任认定书后,向法院起诉。可以将小轿车的车主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以便钱尽快到手。在交警队时,一定要问清所投保的保险公司。5、适当的交通费,6、住宿费,7、鉴定费,8、如果有伤残等级,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
先去鉴定下你爷爷的伤势 有了报告单以后 事情会好办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