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可以,现在是不行了,因为弄虚作假的太多了
你好6.7岁的孩子,父母一,二级残疾没有生活来原,入上低保后还是不够我又找就给两个孩子上了特困供养两个孩子还得上幼儿园不知两个孩子可以都享有这个带育吗
现五保户已改称为特困户。
特困户标准:凡持有我县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
无生活来源;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二、低保户标准: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400元/人、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规定条件家庭,以户为单位全部纳入低保救助。
2、对家庭成员因患有癌症、尿毒症、白血病、先心病、脑瘫等重特大疾病,导致固定支出高于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对重病患者实施精准施保。
3、对年满18周岁、持有二代残疾证、本人无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固定收入的一、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精神残疾一、二、三级,可实行单独保。
4、对子女常年渺无音信、基本生活困难的老人可实施单独或小户保。
5、对除以上三种情况以外的特殊对象,符合低保条件的,也可结合实际采取小户保和单独保相结合的方式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