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种情况,公司明显有100辆货车,应该都是挂靠的。挂靠的货车,名义上是该物流公司的,但实际上都是有实际车主的,所以无法执行。你没说清楚判给你的货车到底是属于该公司的还是挂靠在该公司名下的其他人的。如果是该公司的,肯定容易执行。估计你说的应该是挂靠在该公司名下的其他人的车,法院判决给你了。这样的话,最好是先过户,把车辆过到你的名下。货车过到你的名下之后,大货车过不了年检,没法营运,被执行的那一方也很难受。法院申请执行的这一方面,你自己也要积极找找被执行人在哪,先不管车在哪,先找人,找到了可以通知法院,法院必要时会拘人,让其交出车辆。
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该车产权属于你,被告依法协助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如被告故意藏匿车辆,一是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可到法院执行部门采取拘留或罚款等措施,责令被告交出执行车辆,执行部门不愿配合,可向法院纪检部门投诉不作为。二,先将车辆过户到你名下,再以侵占财产名义向公安部门报警立案处理。
如果想快的话,你先取证固定这些车的运行方式,然后直接到执行厅进行质问,不管的话再去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部门告他们
100辆车啊,不是一辆两辆,不可能人间蒸发,这样大的数量足可以成立大型的物流公司了
判决中有具体写是哪一辆车嘛?比如确定车牌号之类的